涉及烧鸭、叉烧、螃蟹…这16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佛山最新食品抽检结果出炉!
本期结果如何?
各位街坊赶紧来查看~
近期,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10批次。
经检验,发现16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注:本次抽检的承检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合格产品有哪些?
我们先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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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产品抽检不合格呢?
接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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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超标问题
1、佛山市顺德区蔡宏林猪脚饭店销售的卤猪头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2、佛山市顺德区冯杨锌餐饮店销售的烧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3、佛山市三水区浓情粤味餐饮店销售的叉烧,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深井烧味餐厅销售的烧鸭和酱油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5、佛山市南海区谭记老牌烧腊快餐店销售的卤猪耳和烧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问题
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晴天甜品屋销售的净牛杂,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禅记美食店销售的蜜汁叉烧,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廖位珍小摊贩销售的馄饨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佛山市南海区萱乐面馆销售的湿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佛山市南海区华景面馆销售的湿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
1、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蔡杏花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佛山市南海区阿兴兴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协丰市场李满荣鱼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潮兴海鲜店销售的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关于不合格产品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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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项目不合格
有哪些危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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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多D
01、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亚硝酸盐同时还是一种致癌物质,能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根据《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0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且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但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03、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04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去除内脏后的蟹类中的最大限量为0.5mg/kg。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市监君还准备了食安小贴士
接着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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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小贴士
消费者应当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所需食品,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接下来
市监君将定期公布
佛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带大家吃得更安心、放心!
我们下一期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吹响“全国安全用药月”号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
安全用药科普知识
进机关、进企业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用药知识科普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本次活动采用线上讲座的形式,邀请佛山市、区、镇三级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参与讲座。
宣讲人员以医药电商发展概况与监管政策为主题,通过丰富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参会人员科普安全用药知识,使我市药品从业人员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拓展知识面,提升专业素质,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增强企业自律行为,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安全用药进校园
很有必“药”
为防止学生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品,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用药意识,培养学生科学合理用药行为习惯,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区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用药知识科普进校园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学校师生发放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宣传册子,为孩子们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仔细讲解安全用药常识,指导辨别保健食品与药品概念等,引导学生养成正确购买和使用药品的习惯,提高未成年人安全用药意识,达到“动员学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效果,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合理用药的良好氛围。
利用线上线下宣传阵地
提高社区群众安全用药意识
除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外,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安全用药知识科普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牌、发放安全用药宣传手册等宣传方式,重点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引导。本次活动共发放2000本安全用药宣传手册,将“安全用药”的理念和相关的用药知识传达给市民,指导市民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为鼓励更多群众参与此活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通过“佛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用药知识你知多少》H5互动小游戏,以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科普药品安全知识。
接下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继续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做佛山市民用药安全的守护者!
禅城家长注意啦!
你家孩子的校服合格吗?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
对115家企业生产的501款中小学生校服
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
经检验,61款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中小学生校服的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绳带要求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25家企业生产的6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绳带要求、pH值等。
不合格产品名单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
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产品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
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
四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
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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