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举行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暨屠宰管理培训
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兽医屠宰管理工作精神,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工作,10月28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举行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暨屠宰管理培训。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总经济师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共20人参加会议。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骆炳坚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屠宰检疫、动物疫情疫病防控相关会议的主要精神,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讲解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随后,各区分别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开展深入的交流讨论。
骆炳坚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工作,并要求各地在严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等当前重点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持续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定期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科学研判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二是继续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消毒日活动,消除传染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三是扎实推进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强免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疫苗使用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价,做好监测结果分析,确保免疫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防控人兽共患病。五是加强应急管理与物资储备,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坚持“早、快、严、小”处置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消灭病原,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六是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为畜牧业保驾护航,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七是针对肉品消费旺季来临,落实好网格化管理制度,高强度、高频率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医院向我办申请执业登记石湾镇街道绿城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将有关执业登记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人):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医院
二、医疗机构名称:石湾镇街道绿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类别:非营利性
四、选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绿景东路20号3座首层01室。
五、拟开设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中西医结合科
六、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符合。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上午9时开始至11月10日上午9时止(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石湾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反映。咨询电话:0757-82667842。来信请寄: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236室,邮编:528000。
石湾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大塘”、“大澳”、“镇脚”(土名)鱼塘发包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大塘”、“大澳”、“镇脚”(土名)鱼塘发包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村
4、项目规模:面积约32亩。
5、承包期:5年
6、交易底价:600.00元/年/亩,递增情况:无,价高者得。
7、租金支付方式:每一年缴费一次,实行先缴费后使用。
8、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同中标价,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09:00至09: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村祠堂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按提交顺序开启报价信封,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在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村祠堂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中心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东村民委员会横江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夏海斌
联系电话 :13202360604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