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户籍居民参加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通告
各位街坊注意啦!
顺德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开始申报啦
有需要的街坊
记得及时办理
申报时间:现时至2021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村居通知为准)
参保对象
顺德户籍居民、港澳台居民。其中,已在本市或外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或在就读学校参加所在地医疗保险的顺德籍居民,不再以居民身份参加顺德区基本医保。
参保办法
1、顺德户籍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和缴交保费,家庭内需要参保的人员可自行确定,不参保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按以下要求办理:
(1)2021年度及之前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且已成功缴费的
若户内无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参保家庭无需派员到村居办理任何手续;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需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相关手续。
(2)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医保费(即居民直对村居缴费)的
家庭代表持户口簿原件(2022年1月新参保的成员须提供其本人页户口簿复印件)及村居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属的村居办理。
(3)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
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个人应缴交的保险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
2、港澳台居民:
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人扣费账户的原件即银行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
以上级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详情请关注“顺德社保”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在单位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顺德区居民,若离开原单位并办理停保后且暂时不在新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保的,须自行以居民身份及时到户籍所属的村居办理参保,才能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2、年度申报的居民按时缴费达账后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中途参保的居民从缴费达账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3、顺德户籍居民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家庭成员若去年缴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重新办理申报参保。
4、居民医保保费现已由税务部门征收,协议缴费欠费人员除可在缴费账户存足保费待缴外,也可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并注册,于12月20日前通过微信进行缴费。
5、参保人可通过查询银行缴费账户或本人“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用户查询缴费情况。
6、新迁入户人员若上年度已在省内外市参加居民医保的,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后才能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决定在12个省市区建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通知发布后,有微博、微信账号发布“实验区将探索缩短学制、高中前完成基础教育等举措”的不实内容。各实验区就此纷纷辟谣,并提醒网友不要轻易采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一起来看——
教育部就“建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进行权威发布
深圳或将缩短学制?
深圳市教育局:请勿轻易采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
10月17日,某自媒体微信公号发表文章称: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或将实行“缩短学制”。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网上流传关于深圳入选教育部综改实验区后拟推行缩短学制等改革的帖子,类似信息应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为准,对非官方渠道的信息请勿轻易采信。
成都市教育局辟谣实验区将缩短学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设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通知》发布后,网传实验区将缩短学制等。对此,成都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上该说法并非事实。
12个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将缩短学制?
浙江省教育厅辟谣
近日,多个自媒体微信公号发文称,我国将开始新一轮教育改革,日前公布的12个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将探索实行“缩短学制,改为九年义务教育”等教育改革举措。通过登录教育部官网查询,并未发现网文中所提的任何改革举措。据报道,作为浙江省唯一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金华,已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均未提到要缩短学制、中考分特色考试等举措。18日上午,浙江省教育厅和金华教育局相关处室均回复,“没听说此事”。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将缩短学制?
安徽省铜陵市教体局官方辟谣
安徽省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告诫广大网友, 类似信息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为准,对非官方渠道的信息请勿轻易采信。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已通过官方微信发布相关信息。
西安高新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9年上完小学到高中?
相关部门:正式文件未出台前别轻信
西安市教育局表示说法不可信。另据梳理发现,教育部及西安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的官网、官微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均未见相关改革方案,这些网传说法尚无官方依据。
为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校外培训预付学费资金安全,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采用第三方托管方式的,由校外培训机构开立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进行资金监管。预收费均应存入专用存款账户,按照进度或者其他相应的比例,逐步返还至培训机构的结算账户。
采用风险储备金监管方式的,由各地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保证金进行监管,在办学周期结束或者自然年度结束时将风险储备金返还给校外培训机构。各地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依法采取第三方托管或风险储备金之外的其他方式对预收费资金进行监管。
《通知》要求,对于采用第三方托管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授权存管银行推送专户信息至教育行政部门;存管银行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和协议授权开展资金预测和预警工作。对于专用存款账户出现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0%或者单个月累计支出金额超过50%的大额资金异动情况的,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防范培训机构跑路风险。
《通知》提醒,学生家长要注意选择办理了资金监管账户的校外培训机构,防范风险。为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对于采用第三方托管方式的,省教育厅会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制定了《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供各地参考使用。对于采用风险储备金或者其他方式的,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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