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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省绿色经济迈上新台阶

时间:2021-08-04     人气:1203     来源:福建日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
概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指出:“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发展阶段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的前进方向......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指出:“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发展阶段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的前进方向,提出的更高目标和总体要求。绿色经济是引领未来的主导经济模式,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载体,也是福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

  当前,我省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呈现紧平衡状态,工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产业布局偏粗放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依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因此,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围绕我省绿色生产、流通和消费3个经济再生产的关键环节,抓住绿色技术创新、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法律制度建设3个关键支撑,加快构建适合省情实际的现代绿色经济体系,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推动绿色经济迈上新台阶,着力打造全国绿色经济发展新高地。

 推进绿色产业结构升级

  优化产业结构是提高绿色生产效率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我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在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把壮大生态利用型产业、加快低碳清洁型产业和培育循环型高效产业,作为我省绿色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利用型产业。山区市县要突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育和生态资源产业化,以森林碳汇、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绿色(有机)产品开发等业态为重点,依托龙头企业促进自然资源综合开发,延伸拓展生态产业链和价值链,实施全产业链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山区绿色发展创新模式。沿海市县要突出“岸线、滩涂、海域、海岛”的价值重估和综合利用,加快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整治和岸线、滩涂优化,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休闲渔业、海洋牧场、远洋渔业等业态,积极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新能源产业等海洋新兴产业,打造全国海洋生态经济发展的典型示范。

  二是加快布局低碳清洁型产业。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的总体布局,推进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完善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流通标准,打造一批示范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产业供应链。加快发展风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持续提高清洁能源装机比重和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加快福州都市圈、厦漳泉城市群等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大数据智治赋能绿色交通产业。

  三是培育大中城市循环型高效产业。以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为主战场,持续推动块状经济绿色转型。依托城市现有开发区低效土地资源,建设一批静脉产业示范基地,构建以废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物、废旧汽车、餐厨垃圾等为重点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畅通绿色经济流通体系

  流通是连接社会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也是当前我省绿色经济再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重点聚焦绿色生态产品的流通领域,深化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打通“堵点”、解决“难点”和消除“痛点”,解决“两山”转化的“肠梗阻”现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培育自然资源流转市场。借鉴推广三明“三票制”、南平“生态银行”经验,建立农村自然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明晰各类自然资源产权关系,加快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机制,为乡村生态产业发展提供自然要素支撑。因地制宜开展资本化产品设计,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资本化运作方案和商业模式。探索工商、金融资本参与生态资源交易的方式途径,鼓励采取“龙头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生态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资本参与交易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优化绿色生态产品营销网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国内知名电商平台物流企业落户县城服务乡村,推动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将农村自然资源流转机制、龙头企业项目落地、仓储物流配套、农村电商平台等结合起来系统谋划,推动农产品及相关产业更多地留在县域,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电商平台加强产销对接,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严格实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按照新的“三品一标”导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更多农产品地理标志纳入中欧地标互认体系,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三是深化生态环境权益市场建设。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适时扩大初始碳排放权有偿分配比例,引入公平竞价分配办法,优化配额分配与履约机制,积极推动符合标准的森林绿碳、海洋蓝碳纳入交易体系。做好碳排放权市场与用能权市场的衔接工作,在用能权交易的能耗指标和碳排放权交易中的碳减排指标之间科学设立转化系数,使两个市场之间能够互相抵扣交易主体的节能指标或碳减排指标。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按照污染因子全覆盖、市场区域全覆盖和行业全覆盖的目标导向,逐步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重金属等各种污染物纳入交易范围,扩大排污权交易品种;完善闽江等重点流域水权交易机制等。

 激活绿色低碳消费潜力

  消费是社会生产的最终目的和持续动力。推动我省绿色经济迈上新台阶,既要以绿色技术创新为突破口,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供给,也要加强需求侧管理,挖掘绿色低碳新需求,牵引绿色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均衡。

  一是加强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宣传引导。在全省设立若干个碳中和科普教育基地,发挥多渠道、多媒介、多元化的宣传方式,普及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介绿色低碳产品、服务与生活的标准、指南和评价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低碳消费统计制度,推动绿色低碳消费数据的监测、收集和评估,加强信息披露和公众参与,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新时尚,营造绿色低碳消费的社会氛围。

  二是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示范效应。严格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品目清单制度,将绿色建筑建材、绿色电力等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政府采购对绿色产品首(订)购力度,适当放宽政府绿色采购价格限制,将绿色采购制度延伸扩展到各类国有企业。推动公共机构近零碳排放制度,构建近零公共机构标准体系,推动政府通过购买碳汇等方式,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率先成为近零碳排放的示范窗口。

  三是完善绿色低碳消费的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绿色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形成绿色产品的差异化价格优势,增加绿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顺应绿色消费需求升级,出台更加精准的绿色和智能消费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形成绿色生态产品进城、优质工业品下乡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创新,优先安排信贷额度支持居民、企业购置绿色产品。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问题……从而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消费的良好政策环境。

  ( 黎元生 游晶    黎元生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游晶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本文系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重大规划课题“福建省绿色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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