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荷城街道公布53个攻坚克难项目
6月30日,荷城街道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暨减负增效大会召开,会上公布了今年街道攻坚克难的53个项目,强调要对干部严管厚爱,促进队伍担当作为,助推荷城高质量发展。
会议公布了荷城街道2021年攻坚克难项目清单,包括创新加强基层党建、实施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强基工程、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动工建设、加快盘活低效产业用地、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攻坚等53个项目,涵盖党建、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等各个方面。
其中,在全面启动村级工业园及零散用地的整治提升工作上,荷城近期已经提出要落实“一村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的工作措施,分类分批推进整治提升,用两年时间完成改造任务4375.33亩。目前荷城已拉开村改硬战的帷幕,计划通过拆除重建、复垦复绿和综合整治等措施,为荷城腾出一方新空间,改出一片新天地,为当好全区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注入强劲动能。
会议指出,荷城街道要牢固树立“项目为王、落地为要”理念,统筹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实现项目攻坚破局、取得实效。分管领导要在项目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推动项目落实形成切实可行的路径方法。
会议还印发《荷城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绩效管理攻坚克难项目考核办法》。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黄宝坚表示,荷城街道领导干部要带头冲锋在前、深入一线,要定制度立规矩转作风,对干部队伍严管厚爱,干部队伍要积极加强自身学习能力,共同打造一支干事创业的队伍。
西樵镇凰岗村旧址村中旧屋已被植被覆没。
走进南海区西樵镇凰岗村旧址,无人老村,古木参天,颇感荒凉。“这片古树林曾是我们童年的游乐场,希望它们能和我一样‘老有所养’。”72岁的区伯早已搬出老村,却心有挂念。6月30日,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全市首份关于古树保护的检察建议,让他看到了希望。
华农教授与检察官查看村中古树状况。
在我国,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放眼南海,被纳入南海区古树名木保护名单目录的古树名木有约650棵,这些古树名木是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符号,具有文化、生态、科研、经济等多方面价值。
古树枝干被刻、划、钉、缠;腐烂树体未及时剔除消毒;在古树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垃圾……今年4月起,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南海区部分古树名木的养护情况进行摸查,发现了不少问题。“我们有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以确保这些古树名木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梁其祥表示。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教授陈世清及其团队在村内测树,估计树龄。
在旧凰岗村,一片遭“冷遇”的古树群引起了检察官们的注意。这条老村的房屋群及土地已于1986年被政府征收,村民早已搬离,村内无人居住。“但上百棵人面子树和龙眼树还在这,渐渐被遗忘。”区伯说。
一份由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教授陈世清及其团队出具的《南海区西樵镇凰岗村旧址树木群年龄鉴定报告》指出:旧凰岗村内的树木群属古树群,树龄达百年以上的树木有12株,均为国家三级古树,其中树龄最大的人面子树为250岁。
“目前,该古树群还没纳入南海区古树名木保护名单目录,处于无保护、无管理的状态。”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西樵检察室主任潘伟忠指着那棵树龄250岁、需数人合抱的人面子树说。
为有效保护古树群,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向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为这片古树群撑起“司法保护伞”。6月30日,一份关于古树保护的检察建议书送达相关职能部门。
在这份检察建议书中,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三大建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核查并将凰岗村旧址古树群纳入南海区古树名木保护名单目录,落实保护管理工作;对全区的树木资源开展定期普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并以此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让古树名木‘老有所养’。”梁其祥表示。
7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号)》。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广东工作组悉心指导下,经全体市民共同努力,我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防控进入了常态化阶段。但受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和病毒变异影响,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不容有丝毫松懈。为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决树牢防控意识,进一步补齐防控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构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现就强化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工作。严格按国家、省的要求实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落实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要求,请从广州地区口岸入境人员配合落实口岸检疫、闭环转运、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口岸工作人员要强化管理、规范操作,特别是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实行集中居住、“两点一线”管理。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进口货物的检测和消杀,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等措施。
二、毫不放松抓好社区防控。健全市、区、街镇、社区(村)各级防护网络,巩固完善社区“三人小组”常态化运作机制。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旅居史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落地排查、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应及时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
三、毫不松懈做好个人防护。请市民群众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食物煮熟煮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通过粤康码或穗康码上报本人健康信息,并务必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就近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积极配合大规模核酸检测,购买指定药品实名登记,踊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积极配合重点场所扫(亮)码查验,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
四、严格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做好清洁通风消毒,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类医疗机构、餐饮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宗教场所、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殡葬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要申报使用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落实进门扫码、测温、戴口罩。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室内体育场馆在落实预约、错峰等措施基础上,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实行限流。商场、超市等其他商业场所落实亮(扫)码查验、测温、戴口罩等措施。餐饮场所堂食不同餐桌间顾客就坐后最小距离不小于1米,消费者非就餐时刻佩戴口罩。提倡无接触支付。
五、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日常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优化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清洁消毒,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制度,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采取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大型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院感防控底线。加强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作用,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监所单位、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救助管理(安置)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特殊机构严格人员出入管理,落实预约、测温、扫码、戴口罩、核酸检测等措施。
六、周密组织学校复学复课。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逐步恢复线下教学,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和可疑症状预警处置,畅通学校和医疗机构送诊绿色通道,规范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培训机构、学生儿童托管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营业。
七、安全有序保障交通出行。7月3日零时起取消离穗、出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对进入出入境口岸(含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和港口客运站的旅客检测体温、扫码进站;对进入火车站、地铁站、对外交通枢纽配套公交站场的旅客检测体温;交通站场及交通工具按要求落实清洁消毒;进入交通站场及搭乘交通工具人员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旅行社组织离穗、出省团队旅游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接受14天内有上述区域旅居史人员参团。
八、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健全全市疫情防控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各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疫情防控实际依职责适时采取和调整防控要求。
荔湾区芳村片区按现行防控措施执行,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评估且符合转入常态化防控条件后按本通告执行,并由该区另行公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知。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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