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律师执业暂停及恢复该如何办理手续?/佛山律师证办理材料
律师执业暂停及恢复该如何办理手续?
1.律师因疾病、学习、出国等个人原因无法执业的,可要求暂停执业,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将执业证上缴至主管司法局,由主管司法局逐级上缴至省厅。
2.律师暂停原因消失后可申请恢复执业,申请恢复执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师恢复执业申请表》
(二)暂停执业原因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半年内出具的无受刑事处罚证明或过失犯罪证明。
3.律师暂停执业两年以上,申请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恢复执业的,可不经原执业所,直接在接收所办理恢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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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2002]74号),2002年7月3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7月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5.公安机关或县处级以上单位人保部门出具的无受刑事处罚证明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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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由于教师资格只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具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时,其条件要求和认定程序按所申请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要求执行。
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备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申请认定与其新的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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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人〔2001〕74号)第二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又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中心医院为体检机构。
(二)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执行,即社会人员和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职在编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其他地区的在职在编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考试合格:
1、根据属地化原则,申请人需在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师范院校进行培训,培训成绩在本辖区内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四)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www. gdksz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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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考场设置
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标准化考场设置。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特殊设置需要说明情况,5人以下不设考场。按规定只在地级市设置考场。考场必须设在高等院校或国家高考定点学校,并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纪律规定。2014年统计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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