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机关各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市外迁入办理流程
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7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83329376。单位名称: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详细】
佛山市南海区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地点:桂城镇南新三路24号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电话:86297604。单位名称: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桂城点),地点:桂城海六路2号桂城派出所...【详细】
佛山市顺德区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大厅,电话:22835307。单位名称: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地点:大良鉴海北路332号大良派出所户政大厅...【详细】
佛山市三水区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87783735。单位名称:三水分局西南派出所,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详细】
佛山市高明区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高明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电话:88620880。单位名称:高明分局杨和派出所,地点:高明区高明大道中53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详细】
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市外迁入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条件不符、材料不齐等原因暂不批准或退件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1)应邀前往台湾:①提交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级台办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②申请人在工作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③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台办部门出具的“应邀赴台立项批复”原件。
(3)赴台团队旅游: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旅游团领队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其所在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
(4)赴台探亲: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5)赴台学习: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复印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五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办理条件
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
所需材料
1、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0X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附委托书))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6、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7、组团旅游的,还需提交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8、赴台探亲的,还需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9、应邀赴台的,还需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10、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还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11、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
12、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补发、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佛山市市外农民工积分制迁入城镇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广东省居住证》(通过居住证管理系统完成)等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因条件不符、材料不齐等原因暂不批准或退件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4、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条件
迁入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已经批准迁入,并已开具《准迁证》
办理材料
1、拟迁入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准迁证》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注: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居民身份证》
注:(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迁出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证件、材料齐全、无误的,户籍窗口给予当场办理,并开具《迁移证》,并注销我市户口。
2、申请人凭《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收费标准
签发《迁移证》,收取工本费4元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无误的,户籍窗口给予当场办理,并开具《迁移证》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户政窗口
南海分局户政窗口
顺德区公安局户政窗口
三水分局户政窗口
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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