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办理指南/佛山养老保险转出申请流程
丧葬费发放标准
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标准为3个月上年度我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办理程序
1、由单位填写《佛山市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审核表》,并签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后,再到人社局工资科进行核定,最后再持该表到社保局养老科办理待遇发放手续。
2、事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申领仍按原流程办理,无需填报上表。
附件:佛山市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丧葬费和抚恤金审核表
佛山养老保险转出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前台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养老金缴费方式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
缴费须知
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
领取须知
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
养老金借款
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
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
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养老金计算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组成。
注: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同时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领取资格确认可选择通过手机软件、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机、经办网点前台等方式进行办理,市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资格确认方式。
(一)居住本市退休人员领取资格确认方式
1.自助办理
市民可以使用手机i社保APP、广东社保APP、微信粤省亊小程序、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机进行办理。
2.单位办理
属于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回原单位办理。
3.前台办理
市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前往市内社保办事点和代办点办理, 如需了解详情,请咨询各区社保局。
(二)居住外地退休人员领取资格确认方式
1.自助办理
市民可以使用手机i社保APP、广东社保APP、微信粤省亊小程序进行办理。
2.居住地代办机构办理
省内居住(非本市)的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邮政储蓄网点办理。
省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确认,并将认证材料和有效证件复印件寄回所属区社保局。
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员,可通过居住地代办机构(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办理,将经签认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健在证明和有效证件复印件送至所属区社保局。
①居住在香港的退休人员,提供香港工会联合会或民政公署出具的健在证明。
②居住在澳门的退休人员,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出具的《澳门居住人员在生证明协查表》。
③居住在与我国建交国家的退休人员,提供由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④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退休人员,提供我国驻该国有关机关(如商代处等)或有关代管馆办理协助认证的资料。
手机认证流程
第一步:进入百度APP,搜索『电子社保卡』,点击进入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第三步:登陆百度账号,没有的可以先进行注册
第四步:选择发卡地,点击『下一步』,这里要注意,如果没有电子社保卡的,要先申领电子社保卡,然后在进行认证
第五步:点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根据系统的提示完成认证
各区社保局业务咨询电话
禅城区社保局 0757-88881200
南海区社保局 0757-86221441
顺德区社保局 0757-22838180
三水区社保局 0757-87725948
高明区社保局 0757-88230221
佛山顺德养老保险办理补缴手续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1、村(社区)批量办理时间:以村(社区)通知为准。
2、镇(街道)社保办事处零星办理时间:每月25日前(工作日内)。
(二)办理手续
1、正在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本区户籍居民
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村(社区)办理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手续。代办的,除提供参保人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正在顺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市内外区户籍(如南海户籍)居民,以及年满60周岁且符合在顺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
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办事处办理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手续。代办的,除提供参保人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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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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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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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在我局满10年。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除外)。
(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社保局。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职工调离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的,可凭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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