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及相关信息/佛山身份证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注:1.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未成年人的临时身份证由监护人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正本与复印件)
2、办理居民身份证回执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户政窗口
南海分局户政窗口
顺德区公安局户政窗口
三水分局户政窗口
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身份证办理条件
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
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
未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身份证专题】
可以在网上申报或者前往居住地流管所窗口办理居住证地址更正登记。
佛山居住证地址更正登记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登记变更申请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分):
租赁房屋居住的需要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PS:租房办居住登记需要房东已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若房东未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则需房东携带房产证件及身份证共同前往办理;另外,部分流管所会要求房东消防安全过关,实际情况以流管所要求为准。建议大家在租房前问清楚房东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
佛山居住证地址更正网上申报流程:
1、进入网上办理入口 ,先注册(也就是绑定账号)啦~
2、点击“绑定”进入如下界面,还未注册过朋友先点击“注册新用户”哦
3、注册页面如下所示,需要填这些资料
4、登陆后点击“居住证服务”-“地址变更登记”,界面如下。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①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②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PS: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办理流程佛山居住证续签可以在网上申报也可以在居住地流管所办理。
办理基本流程:
①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③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④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网上申报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佛山居住证续期签注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与费用办理时限:
地址已变更的签注业务,受理窗口或信息化平台应当在收到签注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手续并通知领取居住证。
地址未变更的签注业务,应当场办结签注擦写。
办理费用:
办理签注和其他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禅城区流管办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区政府岭南大院1号楼401室)
电话:82321916
南海区流管办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18号
电话:86399522
顺德区流管办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西五楼
电话:22832715
高明区流管办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电话:88638133
三水区流管办
地址: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
电话:87700526
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市公安局通报,调整小孩出生登记入户政策,我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不再进行计生审查。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精神,经佛山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从2015年8月10日起对全市小孩出生登记入户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不再进行计生审查。
市公安局表示,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可参阅“佛山警务在线”网站的办事指南。为了避免群众扎堆办理,市公安局拟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处理小孩出生未入户问题,按小孩的年龄段制定了集中办理小孩出生登记时间安排表。请需要办理小孩出生登记入户业务的市民按照安排表的时间前往办理。调整后的出生登记入户政策长期有效,集中处理期过后,全面放开办理。
警方提醒
10月12日起全面放开办理入户
1、出生登记入户与计生审核脱钩政策长期有效,10月12日后全面放开办理。
2、按照规定,除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或大学学生集体户口外,小孩须随父亲或母亲入户。如果之前已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其他地方办理了虚假户口的,必须先注销虚假户口出具注销证明,才能随父亲或母亲入户。
3、办理出生登记所需材料请参阅“佛山警务在线”网站的办事指南。
4、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非婚生小孩出生登记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法医学鉴定书。特殊情形的要调查核实。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6]因特殊情形随父入户的,需现场签订随父入户声明。
[7]小孩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在场见证。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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