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顺德区龙江镇入学咨询电话/2020年南海区大沥镇公办学校插班生抽签号公布
1、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咨询电话
镇教育局:23363406
镇卫计局:23361346
城区中心小学:29975050/23883680
叶霖佳小学:29978648/29978645
世埠小学:23881792/23881795
华东小学:29978501/29978503
坦田小学:29997488/29997482
聚龙小学:23370348/29970811
苏溪小学:29976298/29976297
官田小学:29994968/29994963
旺岗小学:29978599/29978598
东头小学:23873782/29978562
东海小学:29222028/29965830
左滩小学:23365344/23637984
2、招生工作咨询台:龙江镇综治维稳办一楼
2020年,大沥镇初中插班生全部可以直接派位,不需要进行抽签。部分小学的个别年级报名人数少于可供学位数,可直接派位,直接派位的名单8月2日已在学校校门口公告栏公示。目前,大沥公办学校插班生的抽签号已随机生成,各学校已张贴至学校门口公告栏,家长们也可通过“南海大沥”微信进行查阅。
大沥片区抽签号
盐步片区抽签号
黄岐片区抽签号
2020年大沥镇公办学校插班生现场电脑派位,将于8月4日下午进行。派位结果当天在“南海大沥”微信、各校门口公告栏公布。8月5日,插班生到学校报到。
一、报名时间
今年南海区各镇(街道)招生方案公布时间为4月8日前后。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镇(街道)发布的招生方案。
届时请留意关注以下网址和微信公众号:
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题页面(百度搜索:千年古郡·幸福南海,栏目:首页—民生—教育服务或首页—服务领域—主题服务——教育)
网址: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14488/column_14488_1.html
各镇街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
报名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户籍生将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将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的方式进行。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报名仍到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
备注: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请留意南海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预计4月4日前后发布指南)
三、关键材料准备(具体报名材料以镇街公布的方案要求为准)
户籍生:户口本
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条件证明材料、计生审核表
备注:由于计生审核申请办理人数众多,请提前安排时间前往南海区内居住地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7日。南海区户籍学生申请政策性借读的无需办理计生审核。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详询各镇街的流管部门)
四、生源类型界定
户籍生是指户籍在南海区所辖镇街内,并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入读的学生。
借读生是指不在其户籍地入学,而是在非户籍的现居住地申请借读,视为借读生。借读生又分为政策性借读和普通借读两种类型。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府办[2012]36号文中16条政策性借读之一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新市民)子女,可以由镇街教育局统筹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在我区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Ø小学入学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已经在读的小学生和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Ø初中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录取安排
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安排次序是:
先户籍生 再政策性借读生 后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先满足户籍生,再到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注:户籍生由所在镇街教育局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政策性借读生的学位由各镇街教育局统筹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
六、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执行,每年的学区划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小调整,比较多的情况是,每年会增加新建楼盘的学区界定。
基于两大原则:
(一)相对公平与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二)尊重历史传统,先来后到的原则。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提醒: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划片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不要受楼盘的销售广告影响,一切以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七、咨询电话:
南海区教育局:86335456
各镇(街道)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我街道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入学所需证明材料详见下表: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桂城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3
桂城街道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桂城街道监护人户口簿
4
桂城街道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桂城街道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桂城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桂城街道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南海区、桂城街道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桂城街道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桂城街道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9
桂城街道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0
在桂城街道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桂城街道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12
投资贡献类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3
在桂城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桂城街道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5
在桂城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市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桂城街道连续居住并在同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桂城街道内连续5年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桂城街道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桂城街道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
1.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页。未能提供新生与父母同户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供新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新生父(母)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由新生父(母)签名。
3.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4.几类证明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说明: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其中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4月的补缴记录视为有效)
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有连续签注的有效居住证满60个月;
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连续有效60个月。
5.纳税清单打印指引:
方法一: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打印。(注意:手机需预先安装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选择手机登录(选择使用动态验证码登陆),点击“个人进入”按钮,点击“我要办税”按钮,点击“电子税票”。
(1)2019年及以后个税记录
点击个税纳税开具(2019年及以后),点击开具年月,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点击下载,输入密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打印。
(2)2018年12月以前个税记录
点击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2018年12月以前),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点击开具,点击下载并打印。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在首页选择【特色应用】栏目,点击【纳税记录开具】,跳转得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页面,具体开具方法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方法一致。
方法二:
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到桂城灯湖西路办税大厅或平洲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税务大厅自助办税终端机自助打印(若有疑问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打印2019年以后个税(手机预先安装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
点击“开具个税纳税记录(2019年以后)”按钮,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授权,选择税款所属期,逐年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打印2018年12月以前个税(预先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微办税”,点击“个人业务”进行认证)
点击“票证文书打印业务”按钮,点击“开具个税清单(2018年12月以前)”按钮,刷个人身份证登陆,确认实名信息,点击“税费所属期限”,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个税证明”,点击“下一步”打印。
1
莺岗居委、塔坡居委、普东居委、普南居委、忠义居委
佛山一小
建新路49号
83397232
2
培德居委、高基居委
佛山五小
莲花路99号
82625878
3
市东居委、佛平居委、佛平北居委、文南居委、文北居委、北江居委(同济路以北)
佛山六小
市东上路3号
82220960
4
旭日居委、卫国居委、普西居委、北江居委(同济路以南)
佛山九小
卫国路9号
83336058
5
上沙居委、城北居委、金沙居委
佛山十三小
上沙中街7号
82624235
6
同安居委、永安居委、朝安东居委
佛山二十四小
福禄路皮箱街24号
82307442
7
妈庙居委、桂园居委、燎东居委、朝东村委、福贤居委
佛山二十五小
燎原路5号
82223065
8
建设居委、山紫居委、东园居委
建设小学
建设一街11号5座
82256517
9
圣堂居委、后街居委、东便居委(罗马新都,卓景花园,骏鹏大厦)、铁军居委、白燕居委(白燕三街、四街,人民西路3号、15号)
元甲学校
人民西路圣堂北街20号
82230996
10
福禄居委、沙塘居委、兰桂居委
人民路小学
人民路56号之一
82287375
11
垂虹居委、体育居委、花园居委、同福居委、唐园居委、金子苑居委、简村、同华居委(汾江中路132号、136号,同华横街1-6号,同华西路1-10号,同济广场)、同济居委(除同华东二路、四街、五街,同华路12号、14号和季华五路33号)、保安居委(金鱼街路段)、南浦居委(同济路、金鱼街路段)
同济小学
同福大街11号
83339719
12
同华居委(除汾江中路132号、136号,同华横街1-6号,同华西路1-10号,同济广场)、同济居委(同华东二路、四街、五街,同华路12号、14号和季华五路33号)、季华居委(影荫路以北)
鸿业小学
同华路21号
83307050
13
永新村委、南浦居委(除同济路、金鱼街路段)、保安居委(除金鱼街路段)
铁军小学
后龙三街16号
83205577
14
大观居委、红棉居委、白燕居委(除白燕三街、四街,人民西路3号、15号)
白燕小学
丝绸大街32号
82244249
15
敦厚村委、扶西村委
敦厚小学
汾江北路
敦厚直街
82814126
16
郊边村委
郊边小学
郊边村安正里
82814226
17
东升村委
东升小学
东升直街11号
82229517
18
镇安村委、同兴居委
镇安小学
镇安大道
83376359
19
升平居委、庆宁居委、东城居委
怡东小学
庆宁路1号
82287622
20
榴苑居委、三友居委、莲峰居委(茂祥路56号,三友南路16号,绿景西路8、9号)
石湾一小
榴苑路二街20号
82780486
21
劳动居委、和平居委、莲峰居委(除茂祥路56号,三友南路16号,绿景西路8、9号)、塘头村委
石湾二小
跃进路150号
82270228
22
红卫居委、忠信居委、青柯村委、河宕村委、番村村委、智城居委
石湾三小
红卫岗北319号
82780963
23
澜石居委、东平居委、江滨居委、沙岗村委、泷景居委
澜石小学
前进路1号
83312058
24
深村村委
深村小学
深村工业大道
83821040
25
石头村委、石梁村委
霍藻棉小学
石头村校园路2号
83312089
26
黎涌村委
黎涌小学
汾江南路266号
83932757
27
湾华村委
湾华小学
魁奇路湾华村委沃秀坊2号
83831777
28
鄱阳村委
周星拱小学
魁奇东路鄱阳中区十四巷1号
83832800
29
福华居委、玫瑰居委、丽银居委(绿景路以北)
玫瑰小学
玫瑰东路6号
83300526
30
平远居委、季华居委(影荫路以南)、绿景居委、里水村委
城南小学
平远直街21号
66638416
31
惠景居委、丽豪居委(不含丽日玫瑰名城二区)
惠景小学
惠景二街2号
83937061
32
金澜居委、丽银居委(绿景路以南)、丽豪居委(丽日玫瑰名城二区)
绿景小学
华远东路68号
83939092
33
鸿翔居委、湖景居委(彩虹路以南)、文华居委(南海大道以西)、环湖居委
环湖小学
湖明街2号
82092657
34
文华居委(南海大道以东)、怡景居委、新城居委、湖景居委(彩虹路以北)、湾华、奇槎、鄱阳、依云居委
环湖小学东校区
奇槎小学路1号
82281389
35
上元村委、东村的贝岗及下东园头村民小组(南庄大道以南)、原上元村委地块所建楼盘(新港湾)
上元小学
上元村环村路91号
85388476
36
溶洲村委,东村的南街、仁寿、北井、东井、柏朗、下东村民小组(南庄大道以北)
溶洲小学
溶洲中路138号
82523325
37
堤田村委、绿岛居委
堤田小学
堤田大道80号
82522165
38
紫南村委、紫洞村委、湖涌村委
佛山九小西校区(紫南小学)
紫南村贤德路3号
83122255
39
南庄村委,原南庄村委地块所建楼盘(港宏世家)
南庄小学
紫洞南路82号
85317250
40
罗南村委,原罗南村委地块所建楼盘(绿岛明珠、水悦龙湾、万科又一城)
罗南小学
罗南西路75号
85333755
41
吉利居委、南庄居委,吉利村委的海口、下街、上田、竹浦村民小组
南庄中心小学
人和东路5号
82523781
42
龙津村委(群安、穗丰村民小组可选醒群小学),吉利的上二村民小组,原龙津村委地块所建楼盘(万科城)
龙津小学
龙津大道192号
85333749
43
罗格村委
罗格小学
罗格永光村东
85331072
44
吉利村委(海口、下街、上田、竹浦村民小组可选中心小学,上二村民小组可选龙津小学),贺丰的荣星、威东、巷心、村头村民小组,杏头红峰村民小组,原吉利村委地块所建楼盘(帝景蓝湾、圣德嘉园)
吉利小学
杏吉公路113号
85333752
45
梧村村委
梧村小学
梧村管理区
大街1号
85333754
46
杏头村委(墟口、杏南村民小组可选河滘小学),河滘的图南村民小组,贺丰的理教、威五、南街村民小组
杏头小学
樵乐东路80号
85333753
47
河滘村委(图南村民小组可选杏头小学),杏头的墟口、杏南村民小组
河滘小学
河滘村教育路
85339221
48
醒群村委,南庄村尾村委和龙津的群安、穗丰村民小组
醒群小学
醒群村尾大道189号
85333750
49
张槎村委、白坭村委、大沙村委、纯阳居委(张槎二路、张槎三路、荟丽家园、丽日家园、德兴花园、德晖花园、中发花园、德朋楼、玉龙园、卓远云峰台)
张槎小学
张槎三路张槎乡宅仁村59号
82583995
50
东鄱村委、纯阳居委(玉带大厦、张槎四路)东便居委(轻工路以北,轻工北七街以西)
东鄱小学
张槎四路东鄱小学路
82590686
51
古灶村委、张槎村尾村委、大江村委、村头村委、莲塘村委、上朗村委、纯阳居委(保利香槟花园)、江海居委(东海湾、领地海纳龙庭、御璟上院)
张槎中心小学
古新路6号
82101130
52
下朗村委、纯阳居委(绿地未来城)
下朗小学
下朗大道二路10号
82203017
53
大富村委
大富小学
大富村
82200207
54
海口村委、江海居委(卓远景峰、卓远广场)
海口小学
海口大道99号
82273603
55
江湾居委、清水桥居委、弼塘村委、马岗居委、东便居委(轻工路以南)
冼可澄纪念学校
佛山大道清水二街21号
82724426
户籍生(含跨学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8月 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龙江镇户籍或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龙江镇户籍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准,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实行免试入学。
(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分两批次招生,第一批录取户籍生(含跨学区户籍生) 、高层次技术人才子女;第二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含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目前数据显示,户籍生人数和政策性借读生人数已超招生计划数,无法提供学位给普通借读生。)
三、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指适龄儿童具有顺德区户籍,分学区内户籍生和跨学区户籍生。
1.学区内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
2.跨学区户籍生: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本镇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 》(顺府办发〔2015〕17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子女。
(三)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 年)的通知》(顺府办发〔2015〕164 号)精神,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可推荐1 名工作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入读的年级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
四、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五、报名及录取办法
第一批:户籍生(含跨学区)、高层次人才子女
1.入学方式: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报名,经镇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安排学位,于新学期直接入学。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日
3.报名地点:各学区对应的公办小学。
4.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口簿。查验原件,交 A4 纸复印件一份;正面复印户主页、儿童页;底面(背面)复印儿童父亲页、儿童母亲页;适龄儿童的父母因各种原因丧失监护权的,应提供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
(2)龙江医院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或 DNA亲子鉴定证明。查验原件, 交A4纸复印件一份。
(4)跨学区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读,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跨学区证明材料或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于 2018年3 月27日到受理地点(坦田小学)申报学位。如学区内户籍生报读人数已超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则不接受跨学区或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名,可以申请相对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5.录取办法及有关说明
(1)按生源分类安排学位。各校在招录完本镇学区内户籍生后,依次安排镇内跨学区户籍生和高层次人才子女、跨镇报读的本区户籍生就读。
(2)当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学童入户本学区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额满即止。未能安排的学童,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读。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3)当镇内跨学区户籍生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人数多于该校的学位数时,采用抽签派位方式。未能安排学位者,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读。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4)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申请人工作单位(企业)所属学区对应的学校安排学位,如遇学位不足,安排在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跨镇报读的区内户籍生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安排有学位的学校。
(5)文华社区户籍生可选择填报坦田小学和世埠小学任一学校。世埠小学和坦田小学先招录世埠社区、坦西社区、东涌社区户籍生,然后招录文华社区户籍生。若文华社区户籍生报读人数多于学校剩余学位数,则按照学童入户本学区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安排的学童,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读。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2013年3月文华社区成立,由公安部门根据政府批文把原系龙江社区、西溪社区或沙富村户籍的变更为文华社区户籍的学童,入读学校归口城区小学。
(6)逾期报名的户籍生,如所属学区已额满,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7)录取公布:2018年3月30日在录取学校张榜公示。
六、时间安排
(一)2018年2月中下旬,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报名程序和报名地点等信息。
(二)2018年3月下旬,在完成户籍生招生工作,核实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后,向社会公布可用于接收政策性借读生的学校及学位数。
(三)2018年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政策性借读生的录取情况。
七、相关部门职责
(一)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流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办理和审核。
(二)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房产权证明的审核和计分。
(三)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提供和核查有关计划生育情况。
(四)镇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报名登记、资料录入、积分排名录取等工作。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江分局负责投资、工商登记的核查。
(六)区公安局龙江分局负责提供和核查户籍信息。
(七)区社保局龙江办事处负责提供和审核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的审核和计分。
(八)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八、其他事项
(一)每一个适龄儿童只允许在一个报名点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二)在读小学的适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根据国家学籍制度,重新报读无法取得学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追究申请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证明材料必须在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六)本办法由龙江镇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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