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居民异地住院手续申请指南/佛山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代办人须提供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
参保人入院后凭转诊(院)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转入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转院备案表》自转出之日起30日内一次转院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或需再次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重新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持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二、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
(一)参保人自行到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自入院后凭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二)参保人自行到市外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直接住院并在出院后9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三、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院)后需再次复诊住院
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转入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明确复诊医嘱的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后复诊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打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给参保人。
若参保人未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手续的,则按上述第二条办理,不予补办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本条市外就医备案手续自备案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其选定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的,须重新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市外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发生符合复诊条件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四、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
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描述急诊情况或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急诊、抢救就医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办理报备手续的,参保人或代办人应在出院90日内申请补办。
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参保人病情符合《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范围》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打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给参保人。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在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备齐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五、长住(驻)异地就医
(一)异地就医申请手续
符合佛山市长期异地居住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可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以下简称《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携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向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1.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及以居民身份参保的人员提供长期异地居住的证明:户籍在异地的提供参保人本人异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异地的提供异地居住证或异地养老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拟派驻市外工作的职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拟派驻异地工作超过(含)180天的证明。
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在职参保职工,其异地就医资格自原参保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参保身份转变的参保人其异地就医资格自其转换身份次月起失效。其他人员的异地就医资格自获准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异地就医变更手续
1.符合享受异地就医的参保人,要求将选定医疗机构变更为当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或原选定医疗机构名称、等级等发生变更的,需重新填报《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2.若参保人要求变更异地就医地点的,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三)异地就医注销手续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要求注销异地就医的,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书面注销申请书,向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注销。
(四)用人单位为参保职工办理长驻异地就医业务时,可核对参保职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无需再提供原件。
(五)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申请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并经复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上述提到的相关表格,可直接到我区各社保办事处索取,也可通过登陆佛山市社保信息网下载;
六、如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88222091。
佛山医保参保所需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村(社区)委会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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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说明:佛山高明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小编为你提供佛山高明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须知。可以了解一下。
办理条件1、已参加高明区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在区内承办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就诊。
办理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注: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三水区居民门诊医保卡”。
办理流程1、参保人到区内所有承办门诊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就诊;
2、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挂号;
3、结算时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即可离开(每天限报1诊次)。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39号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
佛山市高明区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松涛5巷9号
佛山高明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佛山医疗保险报销特定病种有以下这些: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
2、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
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4、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5、丙肝-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及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
6、恶性肿瘤
7、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
8、肾和骨髓移植
注:其中恶性肿瘤、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住院的包含住院(含家庭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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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
一、 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
指定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
符合(一)至(三)项中一项以上指标,且有(四)至(七)项中一项以上指标。
(一)肌酐清除率(Ccr)≤15ml/min;
(二)血尿素氮≥28.6mmol/l(80mg/dl);
(三)血肌酐≥707.2umol/l(8mg/dl);
(四)高钾血症K≥6.5mmol/l;
(五)代谢性酸中毒HCO3≤16.74mmol/l;
(六)有明显水潴留体征(严重浮肿、血压升高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七)有厌食、恶心、呕吐等明显尿毒症表现。
二、恶性肿瘤(放疗)
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经病理学检查或影像学检查及相关化验,诊断明确为恶性肿瘤;
(二)需在门诊放射治疗。
三、恶性肿瘤(化疗、热疗)
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经病理学检查或影像学检查及相关化验,诊断明确为恶性肿瘤;
(二)需在门诊使用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或热疗治疗。
四、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有肾脏、肝脏、心脏、肺脏移植的病史;
(二)需进行抗排异治疗。
五、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有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病史;
(二)需进行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六、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
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需要门诊注射凝血因子治疗。:
符合以下三项或以上指标,其中第(一)项为必备条件。
(一)临床上有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有或无活动过久、用力等创伤史,术后(包括小手术)出血史;关节反复出血引起的关节畸形;
(二)凝血时间(试管法)延长或正常。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纠正试验可以纠正的;
(三)因子Ⅷ促凝活性(Ⅷ:C)减少或极少;
(四)血管性血友病因子抗原(VWF:Ag)正常,Ⅷ:C/VWF:Ag明显降低;
(五)血浆Ⅸ:C、Ⅺ:C测定示因子Ⅸ:C、Ⅺ:C减少或缺乏;
七、重型β地中海贫血
指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临床表现
1. 自出生后出现贫血、肝脾肿大、颧骨隆起、眼距增宽、鼻梁低平等骨骼改变,呈现特殊的“地中海贫血”面容;
2. 发育滞后;
3. 可发生病理性骨折。
(二)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象呈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红细胞大小不等,有靶形红细胞(10%以上)和红细胞碎片,网织红细胞增多,外周血出现较多有核红细胞;血红蛋白<60g/L;
2. 抗碱血红蛋白(HbF)达30%~90%;
3. 骨髓象呈红细胞系统极度增生,或患者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查结果存在基因点突变或珠蛋白基因的缺失。
(三)X线检查
X线检查可见颅骨皮质变薄,板障增宽,骨小梁条纹清晰,似短发直立状。
八、慢性丙型肝炎
指定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有输血,使用血液制品历史,HCV感染者密切接触史;
(二)血清转氨酶升高或反复波动达半年以上;
(三)排除乙型肝炎感染,血清中HCV-RNA阳性,HCV抗体阳性;
(四)临床上符合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注射液治疗,且治疗累计不超过18个月。
九、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
指定的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无痛性、渐进性单眼或双眼视力减退;
(二)裂隙灯检查发现晶状体皮质、晶状体核或晶状体后囊下相应部位出现不同程度的混浊;
(三)需要在门诊进行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
十、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
指定的二级或以上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有突发性腰腹痛;
(二)尿常规检查可见镜下血尿;
(三)B超、KUB、IVU或CT检查提示泌尿系结石;
(四)需要在门诊进行体外冲击波碎石。
佛山医保参保程序:
1、村(社区)委会持上述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社区)委会,社保机构予以参保登记。
注:参加医保的条件是以村(社区)委会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在为本村(居)民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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