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离婚登记材料/顺德离婚证办理材料
佛山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办理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另: 国外公民离婚登记办理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内地居民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留学生、出国人员提交本人有效护照。
办理地点
各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顺德离婚证办理指南
办事说明: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户口簿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 身份证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
- 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一式三份
- 照片双方,2张大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个人照片
- 1
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 3
签名离婚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 4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申请人双方即时领取离婚证。
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
点击查看佛山市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所需费用9元
办事说明: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那么,如果不慎丢失或损坏了离婚证应该如何补办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离婚证补办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1、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办理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电话:86239592
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88823630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87736972
佛山各区结婚登记处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禅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顺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三水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高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离婚证,不收费
佛山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办事说明:佛山市办理离婚证应该去哪里办?具体的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多少?小编为你提供佛山离婚证办理地址。
禅城区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庄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82019781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俊雅花园48号铺
电话:86258192
南海区九江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九江镇梅圳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1号A栋九江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
电话:81866127
南海区西樵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6862155
南海区丹灶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大道丹灶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6600301
南海区狮山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中心城区狮山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6689616
南海区大沥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5593619
南海区里水镇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里水镇和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5609977
顺德区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0765-22835526
乐从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乐从镇新马路5号镇政府内
电话:0765-28331193
龙江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江镇龙洲西路1号镇政府内
电话:0765-23368705
杏坛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杏坛镇杏龙路镇政府内
电话:0765-27388086
均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均安镇永安路8号镇政府内
电话:0765-25386891
北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北滘济虹路108号镇政府内
电话:0765-26333066
陈村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陈村镇政和路1号镇政府内
电话:0765-23830076
顺德区民政局大良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良街道县前路16号
电话:0765-22222694
顺德区民政局容桂婚姻登记处
地址:容桂大道中88号
电话:0765-28381162
顺德区民政局伦教婚姻登记处
地址:伦教街道南苑路1号
电话:0765-27757397
顺德区民政局勒流婚姻登记处
地址:勒流镇政和中路1号
电话:0765-25566730
三水区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0757-87736972
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7239330
大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7293360
白坭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7563031
乐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7381999
三水区民政局西南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南街同福路10号
电话:0757-87718025
三水区民政局迳口婚姻登记处
地址:迳口华侨经济区内
电话:0757-87210821
高明区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0757-88823630
高明区富湾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8811517
高明区杨梅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8851249
高明区合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8871554
高明区更楼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8841238
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8831226
高明区人和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镇政府内
电话:0757-88801838
高明区民政局荷城婚姻登记处
地址:荷城竹园路19号
电话:0757-88982611
高明区民政局三洲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洲百灵路1号
电话:0757-88622488
高明区民政局西安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安河江开发区泰华路318号
电话:0757-88988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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