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次办理居住证需要带哪些材料?/佛山流动人员居住登记指南
佛山首次办理居住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如:本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4、《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免照相办理。
5、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1份(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提交以下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①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②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③住在学校的在校生或住在企业的职工,提交学校或企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1份。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一)《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收原件)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受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在本区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1)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部分流管所要求入住才可办理居住证、需小区管家提供入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2)借住亲友家中的,提供有效借住协议原件、复印件(需亲友持房产证件及身份证共同前往)。
(3)租赁房屋的,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前提是房东已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若未办理需房东携带房产证件及身份证共同前往)
(4)居住在厂企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5)若居住在学校,提供学生卡以及所在学校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发放居住证登记回执:
流管站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核发《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由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受理申请。
部分流管所不发放居住登记回执,考驾照需要回执的小伙伴可以跟流管所工作人员协商办理居住证是要去考驾照报名用的,若还是不给回执就只能等居住证办下来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现居住地所属流管所(之前在其他流管所办理居住登记的也是到现居住地所属流管所办理)
不知道自己居住地属于哪个流管所的可以咨询房东或小区物业,或者查看附近流管所电话咨询。
佛山禅城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南海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顺德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三水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佛山高明区居住证办理地址
进入网上办理入口,先注册(也就是绑定账号)啦~
点击“绑定”进入如下界面,还未注册过朋友先点击“注册新用户”哦
注册页面如下所示,需要填这些资料
绑定后选择“居住登记”-“新市民登记”
填写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提交”
网上提交申请后,若显示退回可能是提交的资料不正确,可电话咨询流管所具体原因后重新提交
另外,部门流管所在网上申请后会上门核查拍照或要求至流管所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具体情况以流管所回复为准。(PS:着急办理居住证的小伙伴建议直接线下提交资料办,网上审核需要时间)
办理条件
已在本市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视为同时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来本市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在本市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办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证明需由镇级以上就业登记管理机构确认或出具;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自有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由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受理申请。
办理收费
免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日常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佛山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居住证续签分为窗口办理或网上申办两种方式。
窗口办理:
申请人准备好办理资料并前往各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地点: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网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的“居住证服务”板块进行办理。
相关网址: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材料齐全且原有居住证芯片无问题,签注完成后可当场发证。
费用:免收工本费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流程:
申报人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网上提交或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立即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①窗口办理的,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提供人应签名、复印清晰。
②网上填报的,可以直接将居民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流管员自行上网下载证明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材料
居住在学校的学生或企业宿舍的申报人,提供学校或企业居住证明材料后,受理的流管窗口对证明材料核查后,立即发放居住登记回执。其他无法即时核查的,5个工作日内上门核查,然后发放登记回执。
顺德区顺德区流管办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西五楼22832715顺德区陈村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陈村镇锦绣横路1号23830333顺德区容桂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容桂街道容桂大道中86号28387781顺德区杏坛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流管科杏坛镇杏龙路33号27388397顺德区伦教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伦教街道通德大街24号27881500顺德区均安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均安镇永安路8号25386961顺德区北滘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北滘镇新城区翠影路综治执法大楼26675050顺德区乐从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乐从镇乐华路A94号流管中心28338853顺德区龙江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政府23888772顺德区大良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2381670顺德区勒流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26369816
点击查看顺德区各镇街流管办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大良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居住证办理地址
容桂街道:顺德区容桂街道居住证办理地址
伦教街道:顺德区伦教街道居住证办理地址
勒流街道:顺德区勒流街道居住证办理地址
陈村镇:顺德区陈村镇居住证办理地址
北滘镇:顺德区北滘镇居住证办理地址
乐从镇:顺德区乐从镇居住证办理地址
杏坛镇:顺德区杏坛镇居住证办理地址
均安镇:顺德区均安镇居住证办理地址
龙江镇:顺德区龙江镇居住证办理地址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