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台居住证顺德受理点地址一览/佛山市居住证怎么补办?
佛山顺德区港澳台居住证受理点:↓↓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户政窗口
大良派出所办证大厅地址:大良鉴海北路86号
容桂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容桂容奇大道中32号
伦教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
陈村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陈村南涌上村大道建设大厦
北溶派出所办证大厅地址:北詈新城区天宁路18号
乐从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乐从兴乐路163号
勒流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勒流建设西路182号
龙江派出行政大厅地址:龙江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二层
杏坛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杏坛杏龙路329号
均安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均安永安路28号
办理条件:
已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所持居住证损坏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换领或补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由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受理申请。
①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③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④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办理时限:
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补领、换领居住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粤价函[2010]6号)
办理地点: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佛山补办居住证多少天可以拿到证件?
答:换领、补领居住证的,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
如何获取证件:前往受理窗口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送达。
扩展资料:
佛山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申请人自登记之日起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是非户籍人口在佛山市居住,作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并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
办事依据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4、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
村(居)服务站前台协管员当场审核申报居住登记人提交的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
证件、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当场受理。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日常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负责实施。
办公时间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相关链接:
佛山居住证首次办理须知
佛山居住证补领、换领办事须知
佛山居住证续期办理须知
佛山居住登记办理不通过怎么办?
首先,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办理居住证的要求,如果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可以不用等待居住登记半年即可申请居住证:
①社保:缴纳佛山社保已满半年的,即可在申报居住证登记后申请居住证。
②合法所有权房屋:如您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戚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即可在申报居住证登记后申请居住证。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人,只要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申请居住证:
①有合法稳定就业
②合法稳定住所
③连续就读条件
办理居住登记前,需要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
哪些类型的申请者需要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登记,居住房屋出租是指除宾馆、旅店、招待所、公租房外,公民 私有或单位所有的房屋供他人用于生活居住的行为。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
网上办理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登记备案条件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居住房屋权属证明完整的,出租人通过互联网或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经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后,发放《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一)出租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三)租赁合同;
(四)《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居住房屋权属证明不完整的,由出租人向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经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审核后,发放《出租屋租赁备案证明》。
(一)出租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镇(街道)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情况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三)租赁合同;
(四)《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房屋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申报或到房屋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报送承租房屋的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承租人变更或者房屋停止租赁的,出租人应当在变更或终止租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申报或到当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报送相关材料或信息。
居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屋或者亲戚朋友家的房屋的,屋主应在入住3天内申报居住房屋登记。
登记备案材料
到流管窗口申报的,提供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
(一)出租房屋登记、备案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
2、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镇(街道)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情况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流管窗口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原件的,必须向办事群众说明理由。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4、填写《佛山市出租屋登记备案申请表》;
5、填写《房屋出租人(单位)治安、消防、卫生计生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其他居住房屋登记、备案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
2、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镇(街道)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归属情况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提供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复印件经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
3、屋主提供居住人和房屋所有人亲友关系承诺书。
4、填写《佛山市出租屋登记备案申请表》。
附件下载:佛山市出租屋登记备案申请表.doc
通过网上申报的,通过扫描或拍照上传以上所需证明材料。流管员自行上网下载新市民提供的电子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登记备案流程
申报人现场申报的,填写《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登记表》,提交办理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申报人网上申报的,填写电子表格,扫描或拍照上传办理材料。
流管员在受理申报后当场审查材料。通过审核的,发放《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办结时限:当天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地点:居住所在地流管办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1、网页申请: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2、微信申请
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府服务”-“自助申报”,进入网上办理入口,先注册(也就是绑定账号)啦~
点击“绑定”进入如下界面,还未注册过朋友先点击“注册新用户”哦
注册页面如下所示,需要填这些资料
绑定后选择“居住房屋登记”-“房屋登记”
需要填写的资料有这些
附件也是必填的哦
另外也可以携带房产证件及身份证至流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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