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佛山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
http://imgbdb3.bendibao.com/fsbdb/20165/10/20160510111756_19549.doc
备注:本表一式六联,一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存查,二联财政部门存查,三联环境保护部门存查,四联公安局存查,五联车主、六联银行存查。
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操作细则:
具体如下:
一、补贴原则
采取“鼓励提前淘汰、加强管理并举”的方式,对规定期限内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单位或车主,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二、黄标车的界定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www.vecc-mep.org.cn)。
“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表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黄标车的单位或车主提前1年以上报废或将黄标车转出我市。黄标车使用年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本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或转出本市的日期。
三、补贴范围与条件
在2012年7月1日—2015年10月31日期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可以享受政府奖励补贴:
(一)本细则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至少在最近一次的年审中通过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并经核实为我市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四)车辆提前淘汰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五)汽车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一)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如下: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我市的,每辆补贴人民币2,000元。
(更多内容请点击)
车辆违章罚款200元及以上的标准一览: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逆向行驶的 2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 2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 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2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 200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 200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 200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 10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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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机构必须是单一按学时收费培训模式,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设置相关的管理部门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教练员:理论教练员不得少于2人,教练车总数超过80辆的,理论教练员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备。驾驶操作教练员不少于相应车型教练车总数的100%。培训机构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所聘用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教练车:教练车不得低于20辆,用于模拟考试的车辆不得少于教练车总数的10%,核准为按学时收费培训模式培训机构的教练车不得过户到其它培训机构。
(四)教练场地:教练车总数20辆的,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包办公场所及其它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下同)要求10000㎡以上,单车道总长度要求1000米以上;教练车总数40辆的,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17000㎡以上,单车道总长度要求1600米以上;教练车总数80辆的,教练场地总面积要求33000㎡以上,单车道总长度要求3200米以上。每增加一台小型车辆,应增加400平方米。
(五)教学设施设备:教练车总数20辆以上不足40辆的应配置机动车驾驶模拟器5台以上,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1套;教练车总数40辆以上不足80辆的应配置机动车驾驶模拟器10台以上,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1套;教练车总数80辆以上的应配置机动车驾驶模拟器20台以上,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2套。机动车驾驶模拟器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
(六)办公场所及教室:有与理论教室、教练场地一体化的办公用房和业务大厅。业务大厅面积要求50㎡以上;多媒体理论教室面积要求50㎡以上,模拟驾驶训练教室面积要求30㎡以上,视频监控室和机房要求20㎡以上。
(七)公示要求:培训机构应在业务大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学驾流程、教练员、教练车型、教学场地、培训能力、在培人数、承诺内容、服务规范、安全管理措施、投诉监督电话等。
(八)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⒈根据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全市统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IC卡指纹计时管理系统和教练员教学服务评价系统。
⒉教练场内应安装具有驾驶教学音视频远程监控功能的科目二模拟考试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用于模拟考试的车辆应安装模拟考试感应设备,具备音视频监控录制功能,学员模拟考试过程须全程录制音视频,并作为学员档案保存。教练场内应合理布局安装视频监控点,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等训练项目都需安装视频点,确保能覆盖场内所有学员训练情况并录制保存,视频监控点的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互联网远程监控功能,交通管理部门可通过互联网实时查看场内训练情况。
⒊建立有效的学员网上培训预约和按学时收费系统。培训预约系统应具备预约、预约变更和预约取消等基本功能,通过互联网预约培训系统,学员可自主选择教练员、自助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培训预约;按学时收费系统应具备学时认定,POS机刷卡付费等基本功能,培训学时认定信息应实时传送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IC卡指纹计时管理系统。
(九)服务要求及其它设施
⒈学员报名时一次性缴纳模拟器培训费、代收代缴费等基本费用,其余费用根据学员参加实操培训后按学时(以学员IC卡学时记录为准)收取相应的培训费。
⒉培训机构应在业务大厅、教学区域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场所、休息座椅,设有卫生间、饮水设施。
⒊教练场地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场内应按人车分离的原则布置人行便道。
⒋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生活区域、训练道路两侧及场内空地应进行绿化布置。
⒌培训机构1公里范围内无公交站的,应在中心城区公交枢纽站场附件设置集中点,为学员提供往返培训机构一日内不少于3次的定时接送等配套服务。
网上处理
网上查询
(1)佛山交警信息网——交通违章查询:http://www.fsgajj.cn/fsjj/wsfwdt/wzxx/sel_transgress.aspx
(2)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违法查询:http://210.76.69.58/wfcx/query.jsp
佛山交通违章网上缴费流程
广东省交通权重单位、联合银联支付系统打造的网上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广东交通在线”正式运行,从此,车主不用再去交警部门和银行排队接受处罚和缴款,不论在何时何地只需登录“广东交通在线”,佛山交通违章查询完毕就可在网上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即时完成缴款。
网点处理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电话:82962829
南海车管所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电话:86252509
顺德车管所
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电话:22835101
三水车管所
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电话:87732412
高明车管所
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电话:88221216
统一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电子监控处理电子监控处理网址:http://gd.122.gov.cn/(注册登陆后即可办理)
注意事项:
1、 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 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200元以上需要到交警大队业务大厅办理)。
3、 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5、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
佛山违章处理流程
佛山电子警察交通违章处理
缴纳罚款通过代理农商银行柜面缴纳罚款。
佛山农商银行营业网店分布如下:佛山农商银行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南庄街道镇溶洲管理区永丰村
电话:0757-85331616
佛山农商银行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下石大街附近
佛山农商银行
地址:季华六路31号
电话:0757-83371537
农商银行
地址:江左竹基新村大街十三巷附近
南海农商银行
地址:伯奇路城际·海北广场首层
南海农商银行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农商银行(简岸支行)
地址:顺德区其他跃进中路122号
电话:0757-26655127
佛山市农村商业银行
地址:禅城区汾江南路16号
由于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磨损,部件老化及电性能因尘埃等外界因素影响到机动车的安全性能,所以要定期按各部件的相关性能进行检测,看是否达到更换或者安全隐患的存在。避免机器因部件的磨损不及时更换造成大修或者大事故等安全因素。在此提供佛山南海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地址。
序号检测站名称地址1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2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大冲分站南海区里水镇大冲乡大冲路口
3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4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里水分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和路里水大冲路口机动车检测中心内
5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官窑分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大道东29号
6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崇安机动车检测有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
7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永平路1号
8佛山市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小塘三环东路
9佛山市南海区卓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庙口(秀峰大道与官和路相接入口处)
10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机动车检测站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吉水村内塱
11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永平路1号
1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大沥镇永平路1号
13佛山市南海区卓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狮山镇官窑庙口(官和路与秀峰大道交接处)
14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盐步分站
盐步横江江心南村"江心窝"路段(江心窝工业区)
15佛山市南海区南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大冲分站
南海区桂和路大冲站
16佛山市南海区弘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官窑分公司
狮山镇永安大道东29号
行政服务热线投诉电话:12345
1、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2、驾驶员有下列广东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1)不按规定停车或者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2)逆向行驶的;
(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6)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7)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8)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9)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10)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1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 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5)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13)逆向行驶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4、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9)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1)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1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4)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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