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办理流程/佛山市驾驶证换证
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预约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4、各科目考试;
5、各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注: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窗口
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办理条件
申请人持所有资料到车管所办理有关手续,资料必须合法有效。
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驾驶人身份信息变化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的可以不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岗(信息录入)
2、档案岗(制证)
3、受理岗(发证)
4、档案岗(归档)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大厅
2、登记注册、提出申请、填写表单、上传材料、提交确认
3、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所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6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照相回执。
注: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代理人申请该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办理条件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的机动车。
提前准备材料
① 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②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③ 属换领行驶证的还须提交原机动车行驶证;
④ 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⑤ 交回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注意事项网办:
①业务申请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请不要持原证驾驶其机动车。
②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窗口:
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业务申请时,请您提交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③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相关费用网办: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 15元/证;
邮政速递费:佛山本地25元 (只支持佛山本地邮寄)。
窗口: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 15元/证。
具体流程网办:
用户注册—>网上业务申请—>准备资料—>业务审核成功—>缴费—>邮政签收—>领证
窗口:
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缴费—>领证
办事地点网办:南海网上车管所
办理网址: www.nhcgs.net
联系电话:0757-86252509
窗口:南海车管所本部二楼大堂 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报考驾照、办理机动车入户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时,需先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凭居住证才能办理业务。但是,办理居住证需要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方可申办,部分外来人口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有所不便。
今年6月起,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可申请报考驾照等驾驶证业务。8月起,非本市户籍内地居民可以持《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在我市各级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申请机动车入户登记。
申办流程
禅城区: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南海区:南海车管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顺德区:顺德车管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三水区:三水车管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高明区:高明车管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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