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办理材料/佛山市驾驶证补办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所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6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照相回执。
注: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代理人申请该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办理条件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的机动车。
提前准备材料
① 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②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③ 属换领行驶证的还须提交原机动车行驶证;
④ 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⑤ 交回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注意事项网办:
①业务申请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请不要持原证驾驶其机动车。
②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窗口:
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业务申请时,请您提交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③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相关费用网办: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 15元/证;
邮政速递费:佛山本地25元 (只支持佛山本地邮寄)。
窗口: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 15元/证。
具体流程网办:
用户注册—>网上业务申请—>准备资料—>业务审核成功—>缴费—>邮政签收—>领证
窗口:
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缴费—>领证
办事地点网办:南海网上车管所
办理网址: www.nhcgs.net
联系电话:0757-86252509
窗口:南海车管所本部二楼大堂 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口
问:黄标车提前淘汰如何补贴?
答:
(1)佛山市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如下: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我市的,每辆补贴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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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答:
主要依据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财建〔2011〕28号文)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财建〔2009〕333号文、财建〔2009〕995号文)的标准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标准。
问:今后补贴标准会有变化吗?
答:
《佛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补贴操作细则》明确规定今后若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补贴标准,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进行补贴。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佛山黄绿标发放查询与报废等信息 请点击【佛山黄绿标专题】
黄标车提前报废/转出申报奖励资金流程图
附件下载: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问:什么条件下车辆要被强制报废?
答:
(1)达到强制报废使用年限;
(2)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按相关规定增加定期检验次数。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
(3)经维修、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污染控制技术等措施 后,排放污染物仍然超标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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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表》?
答:
如按规定使用10年,可延5年的车辆,其强制报废的年限为15年;按规定使用8年,不可延的车辆,其强制报废的年限为8年;按规定使用15年,无规定可延年限的车辆,只要其按相关规定通过定期的车辆年审,可继续上路行驶,无强制报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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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提前一年报废?
答:
1、指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前一年或以上报废。如一辆在2013年8月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其必须在2012年8月前申请报废或转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
2、对于处在报废年限可延期内,并且可延期无明确规定的车辆(如已经使用超过15年的非营运的小、微型车辆,含轿车),只要车主在其年审有效期内申请报废的,也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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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理解至少在最近一次的年审中通过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
答:
指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应处于年审有效期内,并且此次年审是在我市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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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技术鉴别转为绿标的车辆提前淘汰,可否获得补贴?
答:
经技术鉴别转成绿标的车辆,由于其不再是黄标车,因此其提前报废或转出不再享受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资金补贴。
问:黄标车的报废时间
答:
达到补贴标准的黄标车,只有在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进行报废注销的,方可申请黄标车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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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华侨。
1、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有居留许可的应当向居留许可签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居留许可但持有有效签证的应当向出具住宿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应当向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华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应当向居住、暂住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照相回执。
注:
(一)身份证明是指: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3、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代理人申请该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四)香港居民持香港驾驶执照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应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理。
办理程序1、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预约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4、各科目考试;
5、各科目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注: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点窗口单位1: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单位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2962829
窗口单位2:南海车管所
单位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6252509
窗口单位3:顺德车管所
单位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22835101
窗口单位4:三水车管所
单位地址: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即三水区公安分局东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7732412
窗口单位5:高明车管所
单位地址:荷城荷香路机动车检测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88221216
办理时限及费办理时限
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1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382号
1、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汽车类:480元
(1)科目一:70元
(2)科目二:130元
(3)科目三:280元
摩托车类:225元
(1)科目一:70元
(2)科目二:70元
(3)科目三:85元
2、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
汽车类:480元
摩托车类:225元
3、驾驶证工本费:10元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16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照片光盘、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5、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提交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
想了解更多佛山驾驶证的信息,请点击【佛山驾驶证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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