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外如何将养老保险转到顺德/佛山顺德养老保险申领死亡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知识问答(省内转入)
一 、参保人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转入顺德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省内佛山市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转入顺德
1、在顺德就业并正在顺德缴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顺德,且省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顺德户籍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要求将省内外市参保缴费年限转回顺德后继续缴费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省外市户籍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但最后参保地在顺德,且在佛山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申请将省内外市参保缴费年限转入顺德后继续缴费的。
(备注: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长期退休金待遇的,参保人不能再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顺德)
举例 :
参保人张三现年35岁,曾在中山市参加养老保险8年,现准备离职后回顺德工作,要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入顺德?
(一)张三向中山市社保部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张三正在顺德参加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张三持中山市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顺德现参保地的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四)顺德社保按规定受理后,将会联系中山社保部门为张三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具体转移手续。
办理地址
大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号之8
容桂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44号
伦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成路7-13号铺
勒流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建设西路102号
陈村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路宏富楼10-17号
北滘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5号首层之一(即交警中队旁)
乐从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龙江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北路锦屏楼28号
杏坛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均安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安路6号
佛山顺德申领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一、申办条件
在顺德区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发生死亡。
二、申办手续
在我区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发生死亡时,其亲属在每月25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办人填报《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
(二)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火葬发票原件;
(四)参保人本人农商行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销户的,提供法定继承人农商银行(或农行、工行)存折或卡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资格证明材料;
(五)申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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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佛山顺德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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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装“广东社保”手机APP,并给予APP调用前置摄像头的权限。其中iOS版安装成功后,请在“设备管理”中通过APP信任添加。
(二)打开APP,在社保服务栏目内,点击“个人年度资格认证”按钮,进入服务界面。
(三)输入二代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信息,阅读操作指引,阅读清楚后勾选确认,点击“进入资格认证”按钮。
(四)认证成功需要短信通知,请选择并填入手机号码。
(五)进入资格认证后,请将脸对准头像框,尽量使脸完全纳入头像框,根据语音提示和下图中人的动作,完成人脸采集。
(六)如果人脸检测失败,可点击重新人脸检测按钮,重新检测;如果人脸匹配失败,可重新检测亦可点击重新人脸检测按钮,如需返回首页,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
(七)认证成功,系统将提示认证成功。
参保人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一)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军转干部,如本人同意,可申请提前退休。
(二)缴费年限:
参保人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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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禅城社保局:本地户籍居民参保2017年度基本医保的,旧参保人还须缴交保费303元,新参保人须缴纳462元。参保居民年度最高可享受60万元的保险待遇。
申报及扣费时间
新参保人 :参保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申报,扣费视业务办结时间而定,最早由2016年12月下旬起扣费。
旧参保人 :参保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其中,村民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2月16日起扣费; 居民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1日起扣费。
注意 :旧参保人如2017年度继续参保则不用申报,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内有足额资金缴纳医保费即可;如需停保则要申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6年度已参保的旧参保人,如需参保,必须重新申报。
关于开展2017年度禅城区户籍居民参加医保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禅城医疗保险调整取消普通人群中途参保2017年佛山禅城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17年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材料2017禅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停保办理材料2017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通知
顺德区
1、转诊(院)就医
(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内上级定点医疗机构:
1.办理手续: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因病情需要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其他市内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委托办理人(以下简称代办人)须提供由转出参保人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备案表》(以下简称“《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
2.有效期:《转院备案表》自转出之日起30日内一次转院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须重新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
(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1.办理手续: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或其代办人须提供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
参保人在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转诊(院)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转入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2.有效期:《转院备案表》自转出之日起30日内一次转院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转入医院办理入院手续,或需再次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重新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
3.特殊情况: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病情需要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持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诊(院)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2、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
(一)参保人自行到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出院时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二)参保人自行到市外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直接住院并在出院后9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按规定享受降低报销比例待遇。
3、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院)后需再次复诊住院:
1.办理手续:(1)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转入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明确复诊医嘱的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后复诊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市外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
(2)若参保人未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本手续的,则按上述第二条办理,不予补办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2.有效期:本条市外就医备案手续自备案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参保人超过30日未在其选定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的,须重新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
3.办结时限: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打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给参保人;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需补正的资料。
4.特殊情况: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发生符合复诊条件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4、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
1.办理手续: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需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描述急诊情况或抢救记录的病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急诊、抢救就医备案表》,到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凭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期间应配合医疗机构及医保核查人员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参保人在未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备齐资料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办理报备手续的,参保人或代办人应在出院90日内申请补办。
2.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确认资料齐备且参保人病情符合《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范围》(详见附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打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回执单给参保人;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需补正的资料。
3.特殊情况:新生儿中途参保前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可在成功参保并缴费达账后,由代办人为其补办备案手续并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5、特殊情况说明:
(1)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参保人死亡并注销户籍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2)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申请表可在顺德社保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dsdsi
(4)本区的参保人应在区内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
五区异就医报销指南: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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