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金资格认证如何用手机办理/佛山顺德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一)安装“广东社保”手机APP,并给予APP调用前置摄像头的权限。其中iOS版安装成功后,请在“设备管理”中通过APP信任添加。
(二)打开APP,在社保服务栏目内,点击“个人年度资格认证”按钮,进入服务界面。
(三)输入二代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信息,阅读操作指引,阅读清楚后勾选确认,点击“进入资格认证”按钮。
(四)认证成功需要短信通知,请选择并填入手机号码。
(五)进入资格认证后,请将脸对准头像框,尽量使脸完全纳入头像框,根据语音提示和下图中人的动作,完成人脸采集。
(六)如果人脸检测失败,可点击重新人脸检测按钮,重新检测;如果人脸匹配失败,可重新检测亦可点击重新人脸检测按钮,如需返回首页,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
(七)认证成功,系统将提示认证成功。
参保人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一)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军转干部,如本人同意,可申请提前退休。
(二)缴费年限:
参保人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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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佛山五区各社保局联系电话: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参保人符合条件的,本人带备以下资料在每月25日前到社保办事处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由家属或单位代办。
(一)填妥的《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必须由参保人本人签名,以下简称《申领表》),属单位管理的还须在表中加具单位意见及盖章。
(二)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保人近期小一寸彩照一张(退休证由区组织部门核发的不需提供)。
(四)原有养老保险卡的一并提供,若已遗失的,须由单位或本人填写遗失声明。
(五)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卡账号对照单原件及复印件。
(六)非本市(区)户籍申领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保参保证明。如参保人在户籍所在地有养老保险关系的,则需按规定确定养老金领取地,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养老金领取地后,再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七)特殊人群还须带备以下资料:
1.区、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同时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属军转干部的需注明军转干部身份。
2.企业国家干部(不含企业军转干部),由组织部门在《申领表》内加具意见且注明“干部”身份及加盖公章。
3.军转干部,由区、镇(街)两级组织部门分别在《申领表》内加具意见且注明“军转干部”身份及盖公章;提前退休的军转干部,由区、镇(街)两级组织部门分别在《提前退休申请审批表》内加具意见且注明“军转干部”身份及盖公章。
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须提供《关于从事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的批复》。
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佛山市顺德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及《关于因病/非因工致残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批复》。
6.参保人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身份的,须带备国家人社部门或本省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和区人社局或区相关部门确认的《顺德区退休人员高级职称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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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率为7%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5%,个人缴费费率2%。
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核定。(查佛山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每月工资为5151元。)
最低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5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的80%,即4120.8元确定。5151*80%=4120.8元
个人最低缴费为:4120.8*2%=82.42元
最大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300%*5151=15453元
个人最高缴费为:15453*5%=77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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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参保职工
本市户籍
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5%;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2%。设立医保个帐户。
非本市户籍
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0%;个人不缴纳,不设立医保个人帐户。但可选择按本市户籍的标准缴费,设立医保个人帐户。
注: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下同。
新参保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起,并连续缴费满90天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中途中断缴费超过30天后续保的,视作新参保。
在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单位每月缴纳:缴费基数×6.5%,个人每月缴纳:缴费基数×2%,均由失业保险基金划拨,设立医保个人帐户。
在上述单位的征缴比例中,划出0.5%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职工
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不用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1. 退休时医保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25 年;
2. 外市转入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时,其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属单位的人员)。
退休时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必须由本人分别按办理补缴时医保缴费基数的6%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后的次月,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注:每年的7月份为年度调资时间;办理补缴业务时间为每月的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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