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次办理指南/佛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材料1、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2、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
由本人事先提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2、填写资料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3、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人口计生办。
4、审核发放
通过审核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电话:0757-8761880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政府大院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
电话:0757-8884111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佛山市各区街道办地址电话详情
办理时限及费用由于佛山各区的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可到办事处咨询。
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想了解更多佛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专题】
佛山市人口计生系统办事窗口及咨询电话
单 位联系电话地 址佛山市人口计生局83366151(政策法规)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83217062(技术服务)83217061(流动人口)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3325121汾江西路1号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340755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7楼禅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83307902同济路10号祖庙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000151朝安北路23号4楼83378047朝安南路2号1座2楼石湾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272666魁奇二路2号2楼83133776惠景路17号张槎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215676建槎路1号5号楼2楼82215672张槎三路2号南庄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010683南庄人和路20号85338760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334227天佑三路174号南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86289030桂城长堤路2号桂城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796261平洲培德路2号罗村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441044南湖一路10号九江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566346江滨新区8号西樵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883027登山大道政府大院丹灶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5413695金兴路7号1座丹灶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8狮山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1200333狮山中心城区博爱路10路大沥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5599326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大沥镇政府218室里水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5662220里水镇新兴路47号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2833365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1楼22833367大良街道德民路区府行政大楼10楼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2208960大良街道德政路2号大良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2222253大良街道县东路16号容桂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8381148容桂街道容桂大道中88号伦教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7757462伦教街道南苑路1号勒流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5533239陈村镇建设大厦二楼行政服务中心陈村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3830045陈村镇政和路1号北滘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6333023北滘镇济虹路108号乐从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8331102乐从镇新马路5号龙江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9221732龙江镇龙舟路镇政府大楼1楼行政服务中心杏坛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7771576杏坛镇杏龙路均安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25386896均安镇永安路8号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8633868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计划生育服务站88822634荷城街道文明路313号荷城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8982636莲花路77号杨和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8801168和丽路明城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8831343文喜东街1号 更合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8841352镇府东府3楼三水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7761267西南街道涌南路5号计划生育服务站87765019西南街道涌南路5号西南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 87618952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云东海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162653云东海大道内环北路乐平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7381811乐平镇乐源路1号芦苞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7233390芦苞镇华农路6号大塘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7293371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4号白坭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7563020白坭镇府前路23号南山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7219100南山镇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本人事先提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2、填写资料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3、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人口计生办。
4、审核发放
通过审核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想了解更多佛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专题】
1、领证对象:
(1)佛山市户籍公民离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镇),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15天以上,女性年龄在18-49周岁、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流动人口有如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可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①在校学生;
②外出进修、参加会议和培训班的;
③现役军人;
④短期公务出差、旅游、治病和过境的;
⑤妻子户籍在现居住地的男性;
⑥丈夫户籍在现居住地,夫妻中一方已落实了绝育措施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女性;
⑦其他特殊情况,由现居住地地级市计划生育部门批准。
(3)佛山市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离开本市到省内其他地方务工、经商或暂住的,只需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不必再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领证程序
(1)凡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者,应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即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小一寸近期照片,已婚的加带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外生育的带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申请领证。
(3)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即发给《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办事说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材料1、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本人户口簿原件)
3、婚育情况证明
注: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可到各区(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办理
4、小一寸本人照片2张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
由本人事先提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2、填写资料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3、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人口计生办。
4、审核发放
通过审核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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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各镇街卫计局电话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办理费用佛山各区的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可到办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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