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名单一览/佛山三水区2020年跨区门诊申报办理指南
佛山市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名单(共40家)
出现什么症状该去发热门诊就诊?
有发热,咽痛,咳嗽(干咳少痰),乏力等症状,请到我市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就诊。
如果同时有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症状的,必须立即就诊。
到了发热门诊后的就诊流程是怎样的?
各医疗机构设立了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请先到预检分诊点,护士会给患者测量体温,并询问流行病学史。请您按照指引,配合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符合相关条件的患者,工作人员会分诊到专门的发热门诊就诊。医生会进一步给患者诊治。经医生初步诊断以后,对于需要进一步筛查的患者,医院会安排留观。
这里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等待筛查结果的时间,大约需要8-10小时,希望市民能够理解,做科学检测是需要时间的。由于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看病的患者可能较多,患者就诊等候时间会比较长,希望市民有心理准备,请耐心等待。有高热的患者,要跟医生护士讲清楚,可以先口服退热药物,比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候看诊。
三水区
一、申请对象
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职工身份参保人。
二、申办时间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至五,节假日除外)。
三、申办地点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服务窗口。
四、申办流程
(一)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参保人自行申报:
参保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一)参保人在新年度首次发生普通门诊业务(普通门诊现场结算、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查询等)时,仍无申报当月有效的缴费信息传入的,系统将默认为无效申报。
(二)成功办理后,所选择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三)参保人2017年度前已经申报了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以后年度默认在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申报期内可以申请变更已选定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从新年度开始可以在新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佛山五区2018年度跨区门诊申报: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春节调休安排
1月27日(周五,农历除夕)至2月2日(周四,农历正月初六)调休共七天;
1月22日(周日)、2月4日(星期六)调整为全天上班。
1月21日(周六)下午休息,2月3日(周五,初七)正式恢复上班。
门诊、急诊工作安排
1、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的普通门诊和专科门诊春节期间照常开诊。
2、中医科、理疗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的普通门诊在1月27日(农历除夕)正常上班。(ps:上述科室的普通门诊在大年初一、初二将根据实际情况停诊两天,相关门急诊患者会引导到住院部进行专科治疗。)
南海区
一、申报时间
10月20日至12月25日
二、申报地点
参保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三、申报对象
职工参保人(含退休人员)
四、申报手续
(一)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用人单位在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准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到参保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申报。
(二)参保人自行申报:
参保人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可在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表格或在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领取),并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在新年度首次发生普通门诊业务(普通门诊现场结算、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查询等)时,仍无申报当月有效的缴费信息传入的,将默认为无效申报。
(二)参保人2017年度前已经申报了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以后年度默认在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申报期内可以申请变更已选定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从新年度开始可以在新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佛山五区2018年度跨区门诊申报: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办理条件
1、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有乡镇卫生院登记在册,经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属实的;
(三)按照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培训规划,接受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取得广东省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
办理材料1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 、 乡村医生原执业资格证
3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村卫生站的拟聘用证明
5 、 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6 、 拟聘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 、 大一寸彩照一张
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经审核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需要补充的资料及其他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地址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各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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