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佛山市失业证办理指南及相关信息
缴费基数
1310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上限为2013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96元的300%即12588元。参保人2013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缴费比例
1%
佛山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单位缴纳:0.5%
个人缴纳:0.5%
计算公式
单位缴费=1310元×0.5%=6.55元
职工个人缴费=1310元×0.5%=6.55元
失业保险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13.1元
办理对象
持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常住户口簿,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失业居民。
领证人员必带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
2、近期免冠正面5分照片2张;
3、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凭审验合格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未婚人员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各类人员根据不同情况还须带备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持有《佛山市待业人员就业证》人员,带《佛山市待业人员就业证》,已凭该证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先办理退场手续。
(二)毕业生
1、初中、高中、技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和毕业半年以上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带《结业证》、《肄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2、毕业未满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须办理《失业证》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三)新迁入户人员
1、退伍军人:带《退伍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安置介绍信;
2、属工作调动新迁入户的:带劳动部门出具的《调(流)动介绍信》;
3、“农转非”、“非转非”人员:带劳动部门出具的《招工审批表》;
4、其他原因新迁入的:带居委会的新迁入户证明。
(四)原固定职工
凭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全员合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五)干部身份人员
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同意办证证明。
(六)其他人员
凭居委会出具个人情况证明办理。
(七)遗失《就业证》或《失业证》申请补发《失业证》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劳动管理所或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未办理就业登记的予以补发。
办证程序
办证人员带备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动保障管理所即可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人户籍所在街道办

办理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以下资料: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已加盖准生意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方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
4.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5.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8.未参加本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未就业证明
9.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1、分娩或流产后12个月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2、社保经办机构给予办理;
3、接受办理后,报销费用划入享受待遇人员银行账户。
注: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后按规定享受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在佛山市就业的外国籍人员和港、澳、台籍人员(以下简称境外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
(一)用人单位应为依法招用的境外人员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夫妻双方均为境外人员的,生育保险基金只支付其最多不超过两次因分娩所发生的生育津贴。
(三)中国内地居民与境外人员结婚后在境内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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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佛山市柒伍柒科技有限公司紧缺工种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2.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注明从事工种名称)以及从事该工种相关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参保明细(证明)原件;
5.个人在佛山农业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或农行借记卡(须附该卡开卡单据或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领工种目录
佛山禅城紧缺工种补贴申请指南
办理时失业人员应携带本人以下资料,并填写《佛山市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勾选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待遇项)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之页)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6、14至16页复印件;
(4)待遇划入本人社保卡内,未办理社保卡的提供本人农商银行的恒通卡及银行出具对应的《恒通卡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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