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佛山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佛山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是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在佛山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以下两种:
1、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男职工的家里有一位全职太太,那么他的全职太太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哦~
注:按照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
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含产检):阴式分娩15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3000元(以分娩日期核定待遇)
2、输精管结扎和复通手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支付,范围内费用生育基金全额支付。

零星报销待遇标准:
参保职工符合申领自然流产、产前检查、分娩等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的结算,其发生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费用,低于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的,按实际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费用报销(结算标准详见下表);高于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的,按结算标准报销。
符合国家政策且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职工有以下生育医疗费用之一的,可在其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1日起1年内向(未满1年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分娩时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禅城区内任一社保分局)申请零星报销:
1.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佛山市外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3.已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4.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5.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
6.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的生育医疗费用。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1.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津贴按以下假期支付:
(1)分娩或流产假期
分娩假期: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假期: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宫内节育器放置术3天,宫内节育器取出术1天,皮下埋植剂放置术3天,皮下埋植剂取出术3天;输卵管结扎21天;输精管结扎7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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