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材料/南海区各镇街卫计局电话及地址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本人户口簿原件)
3、婚育情况证明
注: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可到各区(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办理
4、小一寸本人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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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334227天佑三路174号南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86289030桂城长堤路2号桂城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796261平洲培德路2号罗村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441044南湖一路10号九江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566346江滨新区8号西樵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6883027登山大道政府大院丹灶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5413695金兴路7号1座丹灶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8狮山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1200333狮山中心城区博爱路10路大沥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5599326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大沥镇政府218室
里水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5662220里水镇新兴路47号
佛山市人口计生系统办事窗口及咨询电话
单 位联系电话地 址佛山市人口计生局83366151(政策法规)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83217062(技术服务)83217061(流动人口)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3325121汾江西路1号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340755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7楼禅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83307902同济路10号祖庙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000151朝安北路23号4楼83378047朝安南路2号1座2楼石湾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272666魁奇二路2号2楼83133776惠景路17号张槎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215676建槎路1号5号楼2楼82215672张槎三路2号南庄镇卫生和人口计生局82010683南庄人和路20号85338760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作用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交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便将您纳入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对象,您就可以在当地享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而不用再花费时间、路费回原户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的检查。遇到什么困难还可以得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帮助。
另外按规定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批准。对拒不按规定办理、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当地可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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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该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才有效。
●持证人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应该主动到流入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地的相关部门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应主动出示证件。
●已婚育龄妇女(已落实绝育措施的除外),应每季度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一次孕情检查,并将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及时寄回户籍所地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
●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持证人离开申请登记的乡、镇、街道到另一地时,应按规定向新暂住地重新办理交验手续。
●持证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丢失或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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