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佛山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地址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所需基础性材料 :
一、身份证: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身份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二、结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一)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男女双方两本);
(二)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三)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并提供2份A4纸复印件;
(四)未婚已生育、已收养的育龄妇女不需要提供。
问:户口本本人页婚姻状况仍显示“未婚”需要变更吗?
答:不需要
三、户口本:若为集体户口,请携带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份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四、女方一寸近照:免冠,彩色,2张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所需特殊材料:
一、女方为本地,男方非本地
(一)男方是港澳台居民
需要提供由当地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有效的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和护照等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男方是华侨、外国人;
需要提供外国驻华大使馆或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护照及1份复印件。男方为华侨的应同时提供本人内地身份证。
二、男方为本地,女方非本地
(一)女方是外省
女方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同意由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证明及女方在户籍地生活期间的婚育状况书面材料。
(二)女方是港澳台居民
需要提供由当地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有效的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和护照等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女方是华侨、外国人
需要提供外国驻华大使馆或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护照及1份复印件。
三、未生育但已收养小孩儿
育龄妇女,收养过小孩儿,但未生育的,需出具收养登记相关材料
四、委托他人办理:原则上需要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以请人代办,必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
五、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缴纳发票收据等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一、女方户籍非佛山市,男方户籍在禅城区的,可以在禅城区申请办理生育登记。
二、女方持有禅城区居住证,可以在禅城区申请办理生育登记。
(1)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朝安北路25号首层
(2)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惠景路17号
(3)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2楼
(4)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办理流程
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
电话:83325121
禅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禅城区同济路10号
电话:83123995
南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南海区桂城长堤路2号
电话:86289030
顺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政路2号
电话:22208365
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文明路313号
电话:88822634
三水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沙头区涌南路5号
电话877605019
禅城区各镇街卫计局电话及地址
南海区各镇街卫计局电话及地址
顺德区各镇街卫计局电话及地址
高明区各镇街卫计局电话及地址
三水区各镇街卫计局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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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不符合《条例》有关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中国公民,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三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按照《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
第五条 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规定办法: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当事人为了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故意规避户籍所在地的征收,到征收标准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低的地方的征收机关应当按照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标准一次性进行征收。
第七条 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
(一)社会抚养征收机关对当事人要及时发给《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二)当事人在接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必须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在30日内征收机关申请签订《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保证书》;
(三)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征收人员必须出示全省统一制发的《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或者《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证》;
(四)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机关在收到社会抚养费时,必须同时向当事人出具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按省财政厅统一格式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
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等征收文书由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计划生育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计划生育部门公章。
第九条 有列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拒绝交款:
(一)征收机关未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
(二)征收人员未出示《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或者《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证》的;
(三)未使用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按省财政厅统一格式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的。
第十条 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一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每月加征欠缴额千分这二的滞纳金;仍不缴交的,由作出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论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委托银行代收款,未具备委托银行代收款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代收代缴。当事人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生效之日起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代征代缴的征收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按时缴纳。
代征代缴的征收机关收到社会抚养费后,必须在三日内将所征收款项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的专用帐户内。
第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上缴国库,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当事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并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理佛山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禅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轻工南八街2号地下(五峰四路佛山大道口建设银行左后侧)
电话:82028880(传真)、82028881
窗口服务时间:8:30-12:00
(周一至周五) 14:00-17:00
南海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俊雅花园48座一楼
电话:86258192
窗口服务时间:8:30-12:00
(周一至周五)14:00-17:30
顺德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靖安街怡安巷18号
电话:88988193、88662006
窗口服务时间:8:30-12:00
(周一至周五)14:30-17:30
三水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康乐路25号
电话:87705494
窗口服务时间:8:30-12:00
(周一至周五)14:30-17:00
免费婚检项目
免费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其中辅助检查包括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地中海贫血筛查、葡萄糖6磷酸酶(蚕豆病)检测、梅毒筛查、艾滋病抗体初筛。女性加做2项:妇科检查、白带常规。
免费婚检对象
免费婚检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且男女一方户籍在佛山市的适婚人员并在我市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登记时间在一个月内的上述人员均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
免费婚检流程
婚检流程:符合条件的婚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处领取《免费婚检卡》,凭《免费婚检卡》到户籍所在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免费婚检。禅城区居民可自愿选择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或禅城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免费婚检。南海区涉外婚检工作由南海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其他各区涉外婚检工作由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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